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学者: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优秀学者到实验室开展交流和研究工作,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课题”),用以资助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现开展本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申报领域及资助范围
实验室面向国家对急性和慢性传染病防控的重大需求,重点围绕乙肝相关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综合防控技术,从基础、转化与临床多层次、多维度开展系统性和连续性研究。研究方向集中,特色鲜明,注重长期布局与优势积累,实现了传染病学、分子生物学、病毒学学科的交叉与整合。
目前实验室成为我国感染病学基础与临床的重要研究中心之一,在学科领域内影响力大,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未来服务国家传染病防控需求的重要战略支点。近年来,实验室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发上取得重要成果,创新性药物研发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产业转化成果显著,为我国重要病毒感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控做出应有贡献,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充分体现了产学研紧密结合与良性发展。
设立开放课题力争在传染病学、分子生物学、病毒学学科等方向取得一批原创性特色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整体学术水平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支撑能力。
基于上述目标,实验室主要资助开展以下几个方向研究工作:
紧扣病毒学和肿瘤学国际发展前沿,项目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和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促进病毒学与肿瘤学、生物信息学等多学科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的科研合作,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发展。
1. 乙肝病毒 cccDNA 调控机制及新型抗病毒化合物筛选;
2. 代谢重塑与乙肝相关肝癌发生发展的机制研究;
3. 新突发传染性疾病关键诊疗技术及免疫应答规律研究;
4. 其它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具有创新特色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主要以培养基础研究后备拔尖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科研、支持临床与基础研究融合,鼓励在病毒学与肿瘤学、生物信息学等交叉学科前沿开展探索性和原创性研究。
1.开放课题申请人应是在职研究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2.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以外的研究人员(流动研究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由流动研究人员和固定人员共同申请,实验室固定人员(原则上具备正高职称)为课题合作导师。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在人员和条件上给予保障。
三、资助方式
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项目执行期1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追加经费支持。开放课题经费按照学校要求需要在重庆医科大学使用,经费不外拨。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项目起止时间: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2.2025年9月15日12:00之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申请书通过课题负责人的邮箱发送至实验室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杨老师,邮箱:t6sys@163.com)并抄送共同合作的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崇医楼7楼,重庆医科大学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邮政编码400016,联系电话/传真: 023-68486780。
4.申请人可以在“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s://ganran.cqmu.edu.cn)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书申请人需有重点实验室合作者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6.所有申请均须同时报送申请书盖章扫描PDF版(一份)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7.评审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建议拟资助课题和资助金额,评审结果提交学术委员会通过后公布执行。
五、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1. 项目批准后,课题责任人与实验室合作者负责项目实施,并定期向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终止经费支持。
2. 开放课题结题时,须提交结题报告,并将完整的研究档案移交实验室归档,否则以后将不再受理同一申请人及所在课题组的申请。
3.开放课题所获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课题申请人共享,发表论文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合作导师(原则上具备正高职称)作为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并标注实验室单位名称:
中文标注:“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英文标注:“Funded by Open Research Fund Program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Biology for Infectious Diseases, CQMU”
申请专利、申报各类成果和发明创造时,需申明依托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号XXXXXXX),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六、附则
本项目指南由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5年8月29日
编辑、初审:杨晓姝 排版:朱昌健 复审:唐霓 终审:胡源